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平台载体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慈溪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慈人社发〔2018〕51号)和《慈溪市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慈人社发〔2018〕52号)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慈溪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慈溪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慈溪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职业院校)。
(二)慈溪市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符合申报条件的规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镇(街道)成校(社区教育学院)。
二、资格条件
(一)申报慈溪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掌握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
2.有团队:工作室拥有一支由不少于3人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成员应是技能高超、业务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
3.有保障:工作室所在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能为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每年有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申报慈溪市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学经费来源,能面向社会开展公共实训服务。近三年,年平均培训规模在500人以上,其中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80人以上。
2.开设的实训项目(工种)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地域特色突出。
3.实训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拥有3个及以上公共实训室,实训室总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150平方米,实训总工位不少于90个,具有开展技能人才培训、鉴定所需的设施设备。
4.具有完备的师资力量,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实训项目(工种)有相应级别、数量的专(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5.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三、申报材料
(一)慈溪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
1.《慈溪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
2.申报报告,包括工作室所在建设单位概况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工作室领办人和团队情况简介,工作室场地设备和单位资金支持安排计划,以及工作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
3.证明材料,工作室领办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技能荣誉证书、技术成果证书复印件;
4.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其中企业与院校联合办的,还需提供校企合作协议书和事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二)慈溪市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报告和《慈溪市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请表》(见附件2);
2.拟任公共实训基地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实训师资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拟建公共实训基地的规章制度及实训设备清单;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四、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阶段。8月30日前,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
(二)现场核查和评审阶段。9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上门组织对申报单位的场地、设施设备进行核查,并牵头组织专家结合申报材料、现场核查情况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择优评选产生2020年慈溪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候选名单。
(三)审议公示阶段。2020年慈溪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候选名单提交市人力社保局有关会议审议,审议通过的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文并予以授牌。
五、经费保障
入选慈溪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家5万元建设项目资金补助,专项用于工作室培训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与技能交流推广有关的费用支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带徒津贴、培训场地、实训设备补助。
入选慈溪市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的,市财政给予每家20万元经费资助,专项用于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实训设备购置改造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地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方面的支出。
六、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工作,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认真排摸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并加以指导和动员,使更多企业、培训机构参与申报工作。同时,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要严格把关,初审合格的在申报表中签署初审意见。各申报单位应于8月30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607室,同时报送申报表、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胡益,联系电话:63938075
邮箱:1348124551@qq.com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