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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首个工作日要完成的目标——年报!年报!
发表时间:2022-01-08 访问量: 1063

新年首先要做的事情 

 ——年报!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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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大家能够及时报送年报

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做出如下整理

赶紧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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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年报公示的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在慈溪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02 年报公示的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1年度年报时间为2022年3月1日—6月30日)。


03 年报公示方式

网上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zj.gsxt.gov.cn/),逐项如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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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纸质填报

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要通过网上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所。

网上填报具体步骤如下~

1访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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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并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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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始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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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通过关注

微信公众号“浙江企业在线”

进行年报申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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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浙江企业在线 ”公众号聊天界面

在下方工具栏点击“企业在线”按钮

选择个体工商户年报进行电子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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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喽

也可以直接扫码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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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未按时报送年报的不良后果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年内不得移出,并限制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府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05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不良后果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或公示的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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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时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的移出流程


1补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年报信息并完成公示。

2提交材料

①《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填写完整并法定代表人签字)。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意: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无公章的须由经办人签字)

④市场监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注意事项

1.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填报信息用于公示,须慎重填报。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向社会公示。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公示的信息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对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依法年报,诚信经营

快来年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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