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慈溪市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1〕25号)中《2021年慈溪市智能化改造示范服务奖励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慈溪市智能制造服务公司本地化服务补助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申报对象
已发文认定的慈溪市级及以上智能制造服务公司。(名单详见附件1)
02奖励标准
经认定,当年为慈溪市内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集成服务主营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智能制造服务公司,按对慈溪市内工业企业设备硬件销售收入3%、软件服务收入的6%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03申报材料
智能制造服务公司补助申请表(附件2)、智能制造服务公司服务本市工业企业明细表(附表3)、服务本市工业企业收入合同、发票及收款凭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要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档一份。
04其他说明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2022年1月14日前向所在地发展服务办(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经所在地发展服务办(局)初审同意后,上报市经信局。
(二)销售收入等均不含税,以发票和收款为确认依据,发票日期和收款日期均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收款小于发票额时,以实际收款为准。对于硬件及软件服务一并开具的发票,按硬件投入进行认定。
(三)智能制造软件服务主要包括设计仿真软件、PDM、PLM、MES、WMS、APS等,不包括ERP、OA软件、办公室软件。
联系人:吴钢、朱赢
联系电话:67001957、6700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