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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2-06 访问量: 777

各所(分局):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续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自愿原则。


(一)申报(续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在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两个会计年度,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履行合同诚实守信、无重大失信行为,守法经营、无主观故意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效益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申报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1年10月12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2023年度A“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申报企业2021年和2022年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二)申报(续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1年9月28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A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2023年度AA“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并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三)申报(续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1年8月25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的。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2023年度AAA“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并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系统将于2023年3月15日开放,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进行申报。

越级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符合“在全市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条件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说明,说明应明确“在全市××行业中,共有企业××家,该企业综合实力排序第××位,系行业重点骨干企业”,说明应列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符合“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条件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市政府出台的相关重点扶持行业的政策性文件。

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不满两个年度直接申报AAA级的,符合“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条件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说明,说明应明确“在全国或全省××行业中,共有企业××家,该企业综合实力排序第××位,系行业重点骨干企业”,说明应列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符合“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条件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省政府出台的相关重点扶持行业的政策性文件。

2021年以来存在《办法》第八条明确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能够有效证明存在的严重失信行为非主观故意造成,或者提供原处罚行政机关出具信用已修复的书面材料。

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均为亏损或者 2022 年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亏损或者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书面情况说明。


(二)市局、各所(分局)审查核实

市局通过申报系统对各所(分局)推荐的申报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网上审核、对企业合同和信用情况进行测评,查询企业前两个年度内是否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环保等单位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失信情况进行征信查询,并实地抽查。

征信查询,要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andianditu/)、信用宁波(http://www.nbcredi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http://www.zjzwfw.gov.cn/zjzw/punish/frontpunish/showadmins.do?webId=83)、“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等信息网站查询,必要时可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充分了解企业失信信息、处罚信息。

对于越级申报企业提交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说明,重点审核出具单位的资格、真实性以及说明的有效性。

对申请符合“省、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条件的,重点审核文件有效性、该企业是否属于重点扶持行业以及是否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上的小微企业名录库中(网址:https://xwqy.gsxt.gov.cn/)。

对于企业提供的严重违法失信情况说明、连续亏损说明、负债率高说明等重要情况说明重点审核,按照合法、客观、审慎、关联的原则进行综合考虑。

各所(分局)对初审通过企业要进行实地了解核实,并填写《2023年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情况检查核查记录表》(见附件),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5月10日6月10日前,将AAA级、AA级、A级核查记录表(附件)上报到市局,由市局上传到申报系统,否则系统将不予通过。


(三)市局、宁波市局、省局公示

1.申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市局根据审核、测评、征信查询和抽查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由市局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并发放“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和牌匾。

2.申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市局根据审核、测评、征信查询、抽查或答辩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形成拟首次公示、继续公示企业建议名单,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公示。

3.申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市局根据审核、测评、征信查询和抽查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形成拟首次公示、继续公示企业建议名单,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复审、测评、征信查询、抽查或答辩情况,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公示。

(四)动态管理

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发现公示企业存在《办法》中不符合公示条件的,要按照《办法》要求,及时予以撤销(撤回)。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各所(分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办法》规定和“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扩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面和社会影响力。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定向培植扶优,重点推荐。要组织申报企业认真学习《办法》,引导更多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的合同履约和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整体水平。

(二)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各所(分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主动开展企业的申报培训,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申报系统,帮助企业准确理解申报项目。工作人员不得直接代企业填报和调整相关申报数据。对符合继续公示条件的企业,要逐家主动联系,确保所有企业知晓,防止出现漏报现象。

(三)加强对申报企业的实地指导核查。对于申请公示的企业,各所(分局)必须要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核查,重点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对生产经营不正常、产品质量有问题、财务状况不佳、合同管理和信用状况差、弄虚作假的,退回送报。

(四)坚持综合衡量。新申报企业择优推荐和公示。系统测评情况、征信结果、网上和实地核实情况是推荐和公示的主要依据。新申报企业网上测评分达不到基准线的,系统将自动不予通过,也不得再次填报。市局对系统测评通过的企业,结合企业不同类型,根据系统测评、征信结果、实地核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衡量,不以简单地按照分数高低排名推荐。

(五)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对虚假填报数据,故意隐瞒处罚信息,虚假填报未取得的守重公示等级,伪造企业相关资质等级、荣誉证明等情况,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动态淘汰。


市局联系人:市场合同科 张雪祥:58584268,560278;陈云建:63026343,560588。

技术支持:杭州软易科技有限公司 李忠敏、吴志强、吴春峰、许明明,电话:0573-82718931,82714898,82714668。



附件:

2023年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情况核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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