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外贸企业: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新一轮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申请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新修订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本次广交会品牌展位申报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如申请企业出现《实施细则》中列明禁止申请或使用品牌展位的情形,则取消其申请资格。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及第133届新设的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孕婴童用品展区首次设立品牌展位,相关企业可按需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5日
三、相关要求
(一)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2),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exhibitor.cantonfair.org.cn),提交品牌展位申请信息和本企业相关资质材料,申请成功后在线打印申请表并盖章确认,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展区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
(二)请各有关外贸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切实做好品牌展位申报相关准备工作,于5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宁波交易团慈溪分团。
特此通知。
宁波交易团慈溪分团联系人:许永锋,电话:63810118。
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973号1405办公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内。
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2: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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