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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申报的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8-14 访问量: 32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本土化布局、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现就组织申报 2025 年度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项目实施单位应满足实施细则关于亩均评价、数字化、绿色化、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等方面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事件)、纳入严重失信主体以及其他不宜列入产业链标杆项目的情形。

(二)项目类型

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导向,围绕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率先打破垄断、提升产业链韧性、强化产业基础、提供示范引领等方面,结合宁波制造业实际,产业链标杆项目分为强链引领项目、补链筑基项目、延链融合项目、建链提能项目等 4 个类型。项目需符合《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重点方向领域指南(2025 版)》(征求意见稿)。

(三)项目条件

本项目实行竞争性择优遴选,基本申报条件为:

1.项目应以打造标志性产品为导向,根据重点培育产业链布局,围绕强链、补链、延链、建链重点环节实施。核心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先进性、创新性和竞争力。

2.项目应具备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强的产业链上下游带动作用和较好的示范引领效应,能够形成可视化、可借鉴的项目实施成效。

3.项目应于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开工,2025 年底前完成建设。

4.项目设备(含软件、技术)投入额需达到 5000 万元(含)以上(人工智能与工业软件产业链、未来产业和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领域项目原则上可放宽至 2000 万元)。项目投入额包括设备、软件、技术等固定资产投入。属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应按规定完成核准或备案。

(四)支持领域

1.化工新材料产业链、工业母机产业链、稀土磁性材料产业链、智能光伏产业链、人工智能与工业软件产业链、智能传感产业链、特色工艺集成电路产业链、智能机器人产业链、时尚纺织服装产业链以及智能家电产业链等 10 条宁波市现代产业体系标志性产业链项目;

2.前沿新材料、脑机接口、元宇宙、量子信息、新型储能、空天开发、深海深地等未来产业赛道项目;

3.产品属于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或具备战略价值特征的其他新兴领域的优质项目。

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将通过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线上申报,请各地经信部门广泛宣传动员,做好政策解读和辅导,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好相关材料(附件 1);

2.本次项目按照总数控制、择优遴选、统筹兼顾的原则推荐上报项目,每个地区指导数量根据制造业投资体量和增速情况综合确定(附件 2);产品在打破垄断、解决 “卡脖子” 或者关键环节实现进口替代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3.同一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可选择一个类别申报产业链标杆项目;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完整性,不可拼凑;

4.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和人形机器人 3 条产业链按专项政策执行,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5.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仅限于 2023 年以来国内、国际级;

6.2024 年度已奖励项目,相同产品的不可再申报,已计入 2024 年度奖励项目投入额的不可再重复计算;

7.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奖励资金予以收回;对于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追究项目申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或按照相应办法列入征信档案。

联系人:市经信局产业投资处 梁晓炜;联系电话:89292061。

附件1:2025年度宁波市产业链标杆项目资料清单.doc

附件2:各区(县、市)推荐项目指导数量.docx


文章分类: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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