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发科、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招商服务科: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5〕20号)和《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慈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慈溪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慈经信〔2025〕184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慈溪市工业(技改)投资专项项目验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列入2025年慈溪市工业(技改)投资专项;
2.项目已完工,设备实际到厂投入使用,项目经认定的可奖设备(含软件及技术)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且需达到《专项》项目计划可奖励设备(含软件及技术)投资额(或经市经信、财政部门审批通过的调整投资额)70%(含)以上,不足70%的,企业需提供情况说明,经属地发展服务办初审盖章,报市经信局审核后给予认可。
二、申报资料
1.申报材料(附表1-1、1-2、1-3:奖励申请表、项目投资明细清单、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2.企业承诺及所在地发展服务办审核表(附表2);
3.企业自制设备认定申请表(附表3);
4.备案或核准文件;
5.其他项目相关资料。
三、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
收到本申报通知后,由各地发展服务办组织所在地企业按要求上报项目申报材料。企业向属地提交上述书面验收材料(按序号顺序装订)及电子文档(附表1-1、1-2【excel格式】、其他材料扫描件)一份。属地发展服务办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及汇总,填报《工业(技改)投资项目申报汇总表》(附表5),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于2026年2月10日前报市经信局。
四、其他说明
项目验收工作依照《2025年慈溪市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奖励实施细则》。
联系人:市经信局技术改造与产业数字化科 施思梦 徐哲锋
联系电话:89596677,89596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