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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申报工作开始啦!
发表时间:2021-11-29 访问量: 1326

慈溪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政策来啦!

哪些人符合申领条件

到底能拿多少购房补助

详细申领流程究竟如何

一起往下看吧


01补助对象和条件

(一)补助对象

#第一类人才:对本市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整合带动具有较大引领和推动作用的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A类、B类领军人才,或者入选国家、省级引才工程,国家、省级人才培养工程,宁波市“3315团队计划”、“3315资本引才计划”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第二类人才:引进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正高职称的人才,或者入选慈溪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宁波市“3315个人计划”、宁波市“泛3315计划”、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C类或D类的领军人才、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宁波市级以上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

#第三类人才:引进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含高级技师)的人才,或者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第二层次培养人员、慈溪市“1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慈溪市创业创新团队带头人、慈溪市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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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上述三类引进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于2015年6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含)间在慈溪市范围内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并且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其中2021年1月1日前入选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以及上级重大人才专项的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购房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且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补助政策:

1. 年龄55周岁以下,引进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的人才。

2. 引进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时间满1年,其中领军人才每年在慈企业工作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

3. 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除外)。

4. 申请人在慈购买的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其中领军人才购房建筑面积可放宽到200平方米以下(不含200平方米)。

5. 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我市未享受过房改政策(含实物分房、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集资建房及货币形式的住房补助等),且在慈溪市内均无商品房或者商品房总建筑面积一户家庭不足48平方米,且2009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慈无房产交易记录。


02补助标准

符合购房补助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第一、第二、第三类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补助;若夫妻双方同时符合补助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由层次较高的一方申请,不重复享受。


03申报办

(一)申报材料

1. 《慈溪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表》原件,需经所在单位及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审核并签字盖章。

2. 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婚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以及配偶身份证件、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3. 申请人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01年及以后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必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申报时需提供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 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如未在慈溪缴纳社保,应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原始工资单等在慈工作证明材料。

6. 申请人所购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7.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慈溪籍人员的,提供户籍所在镇(街道)城建办出具的未享受过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制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政策证明(附件2)。

8. 根据相应人才类型,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家庭均同意经办机构查询申请人在慈缴纳社保情况以及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享受政府各类住房补助和保障性住房政策等信息。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应一致。

(二)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常年受理,定期集中拨付。

地点: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616办公室。

咨询电话:63938248;电子邮箱:chinacxhr@163.com。

文章分类: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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