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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宁波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关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
发表时间:2022-02-08 访问量: 1390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2021年度达到《宁波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意见的操作细则》确定的申报条件,在宁波市注册并从事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技术服务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流通领域及医疗服务机构)。

(二)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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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新建产业投资项目、引培高成长潜力企业、生物医药领域新技术应用、企业承担委托生产、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六个项目:电子稿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月22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2107室,联系人:施胡聪,电话:67001932,邮箱:476232445@qq.com。

(二)“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国际资质认证”等两个项目:申报电子稿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月22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科,联系人:陈舸,联系电话:63881214。

(三)“研发创新项目”:申报单位于2月18日前将《宁波市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创新项目资金后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提交至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审核通过后于2月25日前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进行网上填报。


联系人:晋雪伟 郑丹丹

联系电话:89591372、8959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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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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