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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慈溪市级科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1-04 访问量: 569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技术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慈溪市级科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领域

本批项目面向新材料、生命健康、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2017年1月1日后在慈溪市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已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含国家、省级);

2.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3.申报单位2021年度应有研发经费投入(R&D经费支出),规上企业以统计局核实为准。

4.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宁波市、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6.申报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须签订合作申报协议书,明确项目中研究任务分工,经费筹集使用预算,项目产出知识产权等内容。

7.企业、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均不得超过2项;项目前3位负责人应与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限(包括续签)覆盖项目执行期。

8.存在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验收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单位不得申报。

9.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目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先进性,计划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后能够形成相关核心知识产权和销售收入;

10.申报单位已申请或拥有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等其中一项及以上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宁波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基本要求

1.项目内容应符合专项方向;根据研发投入实际需求,进行预算编制和预算说明,项目可申请补助总金额为1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

2.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以及经济和技术指标;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承诺说明;

3.企业在项目研发费用预算编制时,不得列支间接费用;

4.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经费,项目申报前已实际发生的项目研发投入,可以追溯确认为自筹资金并计入项目总预算;追溯期最长为申报前的12个月,项目最早可2022年1月1日开始。


申报程序

1.网上填报。申报单位通过登录“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cxprogram)点“申报新项目”选择“科创项目”栏目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8:30至2023年1月31日17:00。

2.在线初审。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推荐项目。

3.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意见。

4.专家评审。慈溪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和实地核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核查结果,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

5.社会公示。经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发文立项。

6.签订合同。申报单位根据立项文件明确的财政补助金额,与慈溪市科技局签订合同任务书。


联系方式

1.网络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87811024

2.政策咨询

慈溪市科技局计划科:虞昊

联系电话:89591360


附件:慈溪市级科创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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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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