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发科、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招商服务科:
为加快推进慈溪市家电(空气炸锅)中小数字化改造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家电(空气炸锅)行业中小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申报工作。
一、试点对象
对象要求为家电行业注塑、压铸、喷漆(涂)、装配、模具制造等生产环节和工艺的中小型工业企业,企业有强烈的数字化改造意愿和比较明确的需求,生产经营稳定且有较好的利润水平,拥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在行业中具有代表性,改造样本工程具备易学习、易复制等特点,有数字化改造需求的空气炸锅生产企业优先列入试点对象。
二、遴选试点程序
在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并和企业再次就有关事项进行确认,最终遴选出5-8家试点培育企业。在试点培育企业改造工程结束后,组织专家对企业实施前后的成效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最终确定可复制推广的试点培育成功的样本企业2-3家。
计划建设省级、宁波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的家电(空气炸锅)企业仍可列入本次试点,软件投入按照从高不重复奖励。
三、改造期限
本次申报试点的企业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工作,经信局将视情组织专家开展实地验收工作,并通过评分择优方式确定数字化改造标杆企业。
四、扶持内容
1.扶持政策。对家电(空气炸锅)行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并列入试点项目的,经验收通过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0%,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列入家电(空气炸锅)行业一般数字化改造项目给予30%,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对评为家电(空气炸锅)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标杆的企业再予以10万元的奖励。(具体奖励细则待本年度慈溪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出台后拟定)。
2.具体要求。企业数字化改造采用总包制,即由1家服务商承担软件及关键硬件设备等投入改造工作,企业确需多家服务商支持的,由企业选择其中1家服务商申报补助。总包商由市经信局进行公开遴选并公布,由企业自主选择服务。企业数字化改造应聚焦产品及工艺设计、生产装备、生产过程、仓储物流、数据互联互通等核心环节的数字化,行政及办公软件投入不得列入支持范围。1家企业享受本政策补助1次。
五、试点企业申报
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填写《家电(空气炸锅)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申请表》(附件1),电子文档(Word版)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向所在地发展服务办提出申请。各地发展服务办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信息上报市经信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施思梦,670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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