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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慈溪市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9-11 访问量: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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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为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县(市)提供科技支撑。现将2023年度慈溪市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支持范围

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围绕农业农村、人口健康、资源环境、食品安全、垃圾分类、碳达峰碳中和等技术需求,开展公共性、社会性的技术研发及成果示范应用。本次申报类别为农业农村类、社会发展类和医疗卫生类,一般在2-3年内完成。


02 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应是在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和足够的项目实施所需的基础条件,单位财务账册齐全,核算规范。

2.项目应符合计划定位,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明确、技术先进可行,考核指标量化,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3.项目负责人(前三负责人)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科技攻关能力,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无逾期未结的本级和上级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及项目排名前三位的成员同时承担本级在研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

4.全面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严格按照《慈溪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慈科〔2020〕81号)有关要求,项目前三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均需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计划科技项目。


03 组织方式

1.申报单位通过登录“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cxprogram)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

2.网上受理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经归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312室)。

3.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26日8:30至8月31日17:30。


04其他事项

1.申请项目时,项目成员非项目承担单位正式人员的,应提交其所在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协议。

2.医疗卫生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市人民医院不超过14项,其他医院每家市级医院不超过8项,按归口管理单位出具申报推荐函为准受理。

3.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高质量完成相关研究任务。

4.医疗卫生类项目依托单位及负责人员,应严格按照《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国卫科教发〔2021〕7号)要求,开展项目研究。

技术咨询:87811024

政策咨询:晋雪伟 郑丹丹  89591372  89591373

附件:

1.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

2.慈溪市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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