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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4-02-21 访问量: 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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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对象

2023年度授权发明专利并实现产业化的实施企业(该企业为第一专利权人),且当年该成果转化为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申报的发明专利无权属纠纷。


二、奖励补助标准

按成果转化为销售额的1.5%给予补助,单项最高奖补额为15万元,每家企业奖补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流程和材料

市市场监管局发出申报通知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先提交发明专利和产品关联性证明材料,待专利产品关联性审查通过后,在7个工作日内补交该发明专利产品销售专项审计报告。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提交证明材料如下:

(1)慈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申报表(附表1)

(2)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全文(包含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全文内容页)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发明专利年费发票

(4)专利产品成本组成表(明确专利技术部件成本占比)

(5)该发明专利产品销售专项审计报告(可在关联性审查通过后再提交)

(6)专利和产品关联性证明材料说明:每款产品分别标注名称和型号,阐释产品的全部结构、使用方法、运行步骤,或者生产产品涉及的所有工艺。具体地,对于结构类产品,可以提供标有产品型号的图片、说明书、技术图纸、产品爆炸图等,在图上标识出对应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对于不能解构的产品,如材料类、化合物类或者一般方法类发明,则提供制备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发票、设备采购合同、现场生产工艺照片(需配有文字说明)、方法步骤演示、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将专利证书独立权利要求中提到的任何材料、设备都一一比对列出;对于电学类、软件类、控制类方法的发明,提供产品方法步骤演示说明或场景演示说明或演示视频等,可以是截屏加文字说明的形式,证明专利技术中的每一个步骤,产品使用时都能一一呈现出来。


四、奖励补助程序

市市场监管局将拟奖励的单位名单,向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意见征询并在网上进行7天的公示,经征询意见和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汇总资料递交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其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后,联合发文下拔补助资金,奖励资金原则上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到奖励对象账户。


附件:

慈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申报表.doc

文章分类: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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