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84号)和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慈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慈经信〔2023〕192号)等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慈溪市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素质--支持培育管理咨询机构奖励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慈溪市本级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并纳税的的管理咨询机构。
二、奖励标准
对为慈溪市制造业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咨询企业不少于2家,当年咨询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管理咨询公司,经认定,对其咨询收入给予不超过6%、最高20万元奖励。
三、申报资料
1.慈溪市管理咨询机构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
2.管理咨询服务合同、发票和收款凭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档1份。
四、其他要求
1、符合条件的管理咨询机构向所在镇(街道、园区)发展服务办提交申报材料,经确认盖章后,于2024年3月5日前报至市经信局企业服务科。
2、咨询收入等均不含税,以开票额、企业付款额为确认依据,开票及付款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联系人:胡超,67001959
联系地址:慈溪市经信局2109办公室(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
附件:慈溪市管理咨询机构补助申请表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6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