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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前湾新区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2-10 访问量: 6

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甬前经信〔2025〕2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5年度宁波前湾新区工业政策项目,通知如下:

一、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一)申报范围

(1)鼓励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材料、装备等集成电路企业扩产。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1000 万元(不含土建)以上的技改项目,项目投资入统计库并完工投产后,按其设备及软件投入额的 10% 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800 万元。

(2)鼓励生命健康企业投资扩产。对总投资(含外购设备、技术、软件、专利及洁净车间相关安装建设费用,不含土建)500 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和新建生命健康产业投资项目(不含一类医疗器械),项目投资入统计库并完工投产后,投入额 1000 万元以下部分给5%补助,投入额 1000 万元(含)以上部分给予 10% 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800 万元。

(3)对固定资产投入 500 万元以上,符合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资入统计库并完工投产后,按其设备及软件投入额给予分档奖励,1000 万元以下部分、1000 万元(含)至 3000 万元部分、3000 万元(含)以上部分,分别给予 4%、6%、8% 分档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竣工审核申请表;

(2)项目竣工报告;

(3)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4)项目投资明细表;

(5)企业承诺书;

(6)营业执照;

(7)其他有关材料备查(包括发票、合同、支付凭证);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6年3月5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PDF电子版。联系人:新区管委会北楼223室,工业科——许晓春,89280349。

文章分类: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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