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发科、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招商服务科:
为鼓励企业主动开展绿色制造,推动我市工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5〕20号)和《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慈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慈溪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慈经信〔2025〕184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慈溪市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家电行业碳管理信息化平台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
(一)申报条件
1.2025年度慈溪市本级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并纳税的制造业企业;
2.列入2025年慈溪市减排、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3.项目2025年完工且投运,设备(设施)投资在20万元(不含税)以上。
(二)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慈溪市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奖励申请表和设备(设施)清单、照片(附表1、2);
3.慈溪市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绩效报告(附表3);
4.设备(设施)投入额发票及付款凭证。(认定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认定时间内按发票及实际付款金额认定投资额)。
二 产品碳足迹核算及认证
(一)申报条件
1.首次取得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碳足迹标识认证证书;
2.列入慈溪市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计划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资质认证机构出具的碳足迹标识认证证书盖章复印件;
三 家电行业碳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奖励
(一)申报条件
1.2025年度慈溪市本级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并纳税的平台主体;
2.家电行业碳管理信息化平台投入50万元(不含税)以上,入驻家电企业30家以上(不包括平台主体关联企业)。
(二)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慈溪市碳管理信息化平台奖励申请表(附表4);
3.慈溪市碳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投入明细表(附表5);
4.相关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四 有关说明和时间要求
请各地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企业申报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并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纸质+电子稿),经所在地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确认盖章后报送至市经信局产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制造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吉昌89596670;俞学根8959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