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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参保单位注意! 稳岗返还政策启动申报!
发表时间:2021-12-06 访问量: 1070

各企业注意啦!

稳岗返还政策

近期开始申报了

符合条件的企业

一起来看看如何申请吧

为切实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促进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39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慈溪市参保单位稳岗返还政策申报工作。

申报对象与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

正常运行,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实施。

2、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管理运行规范且财务制度健全(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僵尸企业或严重失信企业不得享受稳岗返还);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三)参保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具体名单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得(如已申报,则无需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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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与办理流程

1、补贴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2、办理流程

1 网上确认

无需提供任何申报材料,通过浙里办首页→搜索“浙就业”→浙就业首页→智能推荐→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查看并确认申报信息,即可“一键”提交申请。

2 网上申报

1.《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

3 现场申报

1.《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

3.涉及参保单位名称变更等其他情况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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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慈溪人社

文章分类: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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