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保用工促生产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2〕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生产经营企业享受“灵活保”补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01“灵活保”介绍
“灵活保”是在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宁波市财政局推动下,宁波市金融局、宁波银保监局监督指导下,由太平洋产险宁波分公司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开发的意外保障项目。该项目可逐步提高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综合保障体系,促进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健康发展,对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灵活保”具有保障全面、计费灵活、保费亲民、操作便捷的特点,可有效为灵活就业人员在用工期间提供保障,具体内容如下:
02补贴申报流程
1条件 自2022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招用灵活用工劳动者(已缴纳失业保险费除外),并为灵活用工劳动者[被保险人年龄在 16 周岁(含)至 65 周岁(含)]投保“灵活保”的我市生产经营企业,保险有效期内产生的员工个人承担部分金额(每人0.30元/天)可以享受全额补贴,具体投保流程请咨询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慈溪新城支公司,联系人:章亚萍,联系电话:13806647547。 2申报 2023年5月5日至6月5日,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https://enb.ningbo.gov.cn,下同)向企业纳税所在地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纳税地为市级 的企业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申报时填写《企业招用灵活用工劳动者“灵活保”补贴申报表》。 3审核 市人社部门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4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汇总到宁波市人社部门,宁波市人社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补贴资金。
投保受理咨询电话:13806647547 补贴受理咨询电话:63938182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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