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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慈溪市绿色减碳技术改造项目和重点淘汰落后低效产能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1-08 访问量: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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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发科、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招商服务科:

为加强我市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主动实施绿色减碳技术和工艺,现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慈溪市绿色减碳技术改造项目和重点淘汰落后低效产能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绿色减碳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范围为2023年新开工和续建的绿色减碳技术改造项目,且项目投资额在15万元以上。具体包括:

1、绿色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高污染生产环节工艺改造提升等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提升;

2、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炉渣、粉煤灰、建筑垃圾、废旧金属、废塑木、废纺织布料、废塑料等涉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技术改造;

3、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项目。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改造;

4、其他绿色减碳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循环利用、可降解塑料生产等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减量项目及工业企业内部储能设备投资项目。

(二)重点淘汰落后低效产能项目

申报范围为2023年企业主动退出落后低效产能或淘汰落后低效设备项目,且腾退碳排放量80吨以上的。具体包括:

1、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弃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企业的落后产能;

2、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落后产能;

3、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落后产能;

4、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落后产能;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中明确要求淘汰的落后产能,以及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产业政策中要求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切实做好项目计划的摸底调查工作,认真组织企业填报,确保报送质量。

请各地、各部门于11月8日前将项目计划汇总表报送至市经信局产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制造科。

联系人:俞学根,联系电话:67001937


附件:

1、2023年第二批慈溪市绿色减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汇总表

2、2023年第二批慈溪市重点淘汰落后低效产能项目计划汇总表


附件1-2.docx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7日

文章分类: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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