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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慈溪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2-21 访问量: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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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慈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慈经信〔2023〕19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慈溪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慈溪市本级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补助标准

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大工业设计投入,对制造业企业年度工业设计采购额累计超10万元,对经认定采购市内、市外工业设计服务按其当年工业设计实际采购额分别给予30%15%的补助,单家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不包括列入市科技局专项的工业设计机构服务项目)


三、申报资料

(一)慈溪市工业设计资金补助申请表(附表1)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工业设计采购明细表(附表2)及采购合同及发票、付款凭证、应付账款明细账、工业设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


四、其他说明

(一)本细则所称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结合美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功能、结构、形态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二)制造企业工业设计采购是指制造企业采购工业设计机构提供的产品设计服务,不包括模具及非工业设计机构提供的手板模型。

(三)制造企业与国外设计机构签订的设计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合同文本并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

(四)制造企业工业设计实际采购额不含税,以发票和付款为确认依据,发票日期和付款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付款小于发票额时,以实际付款为准。

(五)若补助申报的资金总额超过额定数额,则在既定金额下按同比例扣减。

(六)各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及初审工作,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在2024年2月29日前,报送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合作科。

联系人:经济合作科潘滢羽、陈钇瞻

联系电话:67001923、67001924

联系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2004室。


附表:

1.慈溪市工业设计资金补助申请表

2.工业设计采购明细表

附件1-2.doc

文章分类: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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