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84号)和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慈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慈经信〔2023〕192号)等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慈溪市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素质奖励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向市经信局申报引进科学管理模式项目立项,且2023年底前项目已完成或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度管理咨询费用支出金额在15万元以上(不含税)的企业项目。
二、申报资料
(1)《慈溪市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素质奖励政策申请表》(详见附件1);
(2)项目实施评估报告:根据服务合同、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对管理咨询过程及成效进行总结评估,重点突出项目绩效(绩效应包含项目实施前和实施后相关指标数据,如销售利润率,劳动生产率,交期达成率,产品合格率等,请根据具体项目内容提供相应的指标数据分析情况);
(3)项目咨询发票、汇款单及记账凭证复印件;
(4)2022年和2023年企业财务报表(2023年财务报表未出的可以在现场验收时后补)。
以上申报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
(5)完成项目汇报PPT一份,用于项目现场评估审核。现场评估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园区)发展服务办提交申报材料,经确认盖章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至市经信局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胡超,联系电话:67001959
联系地址:慈溪市经信局2109办公室(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