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84号)及《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科技专项实施细则》(慈科〔2023〕63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研发投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慈溪市内注册并缴纳税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3年度有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
2、企业应设立慈溪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或认定为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3、积极配合科技统计工作,企业应用“宁波科技大脑”-“诊断提升”-“研发项目(后补助申请)”模块管理2023年研发项目及经费;
4、对2023年研发投入部门取数(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企业,满足下表中研发费用同比增速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要求之一的。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研发费用填报人员通过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研发投入高质量发展”进行填报(网址: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cxprogram),并在申报截止前完成“宁波科技大脑”-“诊断提升”-“研发项目(后补助申请)”模块填报工作和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录入。
2、镇(街道、产业园区)对照基本条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初审推荐。
3、市科技局会同统计局对企业研发投入相关数据进行审核。
4、审核结束后,按符合研发投入高质量发展的企业数,每家奖励3000元,下拨至各镇(街道、产业园区)。
三、其他说明
1、企业需明确研发费用的科技统计填报人员,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人。
2、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2月27日。
联系人:科技计划科 徐锡波
联系电话:89591370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0日